曾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或减少除草剂使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化学除草剂以其高效、快速、易操作、节约人工成本等优点得以在农、林业领域普遍使用。然而,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盲目滥用、大量或超量使用除草剂而造成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使自然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为进一步加强除草剂科学使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农药监管职责,认真开展以下工作:
一、大力宣传科学使用除草剂
加大化学除草剂使用的科普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现场培训会、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多渠道宣传科普有关环保知识和除草剂的相关知识及科学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大力宣传普及预防除草剂药害知识,引导农民科学慎用除草剂,减少除草剂残留量,改变除草剂的乱用、滥用局面。指导农民科学选用、合理使用、轮换用药,提高杂草防除效果、减少药害事故发生、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
二、积极探索除草剂替代产品,切实做好为农民排忧解难工作
在适当连片规模种植基地推广性诱剂、杀虫灯、黄蓝板等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积极探索和大力推广物理除草、机械除草,以草养草等除草技术,以降低化学除草剂的使用量;创新除草模式,通过套种、套养模式创新推广控制农田杂草生长,以降低化学除草剂的使用量。
三、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
深入贯彻“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理念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按照安全、有效、生态、环保的总体要求,以病虫害预测预报为依据,以农业防治为基础,以生态、物理防治为手段,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保护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方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