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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议案提案办理情况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09 11:50
文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提案】大方县林业局对大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4-05-09 11:50:00 来源:

尊敬的薛峰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我县经果林病虫害防治的提案》(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37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大方县经果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大方县经果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实际,现对您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果树种植管理”的建议的回复意见

加强经果林种植管理的宣传,引导果农及时清理果树周围的杂草,对果树进行巡查,发现树枝有病虫害时,及时清除。

二、关于“有效预防果树病虫害”的建议的回复意见

我局于2023年10月12日向贵州省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提交《关于支持大方县核桃特色产业病虫害防治的请示》,争取防治经费35万元,力争购置化学药剂及诱光灯,采用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方法有效结合,但省林业局至今未下达资金文件,今年项目申报时再向省林业局申报40万元的果树病虫害防治经费。

三、关于“合理使用化学药剂”的建议的回复意见

我局向市林业局申请领到的部分化学药剂,如有果树病虫害发生时,我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使用,科学有效地使用化学药剂。

四、关于“制定病虫害防治计划”的建议的回复意见

我局按照您的建议;制定病虫害防治计划,加强对果树的预测预报,提高病虫害的防治能力。

五、关于“加强果树病虫害防治宣传”的建议的回复意见

我局每年将对全县乡镇林业环保站技术人员、4631名护林员及果农进行培训,提高群防群治的能力。        

六、关于“果农对自己经营的经果林病虫害防治要负主要责任,及时进行预防和发现病虫害,并报告农业农村局植保站和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以及相关部门及时监控和掌握全县病虫害发生状况,并采取措施防治”的建议的回复意见

我局由防灾减灾办负责对全县经果林防治工作的监测,接到果树经营者电话,立即现场处理。

大方县林业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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