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大方县统计局
大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
根据大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71个,从业人员1013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64个,从业人员907人(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164 |
907 |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1 |
29 |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10 |
577 |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43 |
301 |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164 |
907 |
|
内资企业 |
164 |
907 |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0 |
0 |
|
外商投资企业 |
0 |
0 |
|
其他统计类别 |
0 |
0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79亿元,负债合计20.21亿元。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2亿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34.79 |
20.21 |
1.42 |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0.17 |
0.17 |
0.17 |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33.93 |
19.78 |
0.88 |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0.69 |
0.26 |
0.37 |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94个,从业人员1314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个,从业人员19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3.52亿元,负债合计149.5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5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11个,从业人员1148人(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311 |
1148 |
|
居民服务业 |
159 |
604 |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140 |
481 |
|
其他服务业 |
12 |
63 |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311 |
1148 |
|
内资企业 |
311 |
1148 |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0 |
0 |
|
外商投资企业 |
0 |
0 |
|
其他统计类别 |
0 |
0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96亿元,负债合计5.6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4亿元(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6.96 |
5.68 |
1.14 |
|
居民服务业 |
6.18 |
5.29 |
0.48 |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0.74 |
0.38 |
0.62 |
|
其他服务业 |
0.04 |
0.01 |
0.04 |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84个,从业人员19555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49个,从业人员1729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65亿元,负债合计6.5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1.39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1.15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06个,从业人员556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4个,从业人员4143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1亿元,负债合计1.1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9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6.18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3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53个,从业人员828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9个,从业人员12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98亿元,负债合计10.6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08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21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834个,从业人员15070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5.15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3位小数。
[4]因统计口径差异,分行业企业法人数和从业人员数与二号公报2-2表、2-3表数据有少量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