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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20 16:37
文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大方县鼎新乡长丰村新寨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5-02-20 16:37:16 来源:


为解决煤矸石无序排放,大方县太安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拟在大方县鼎新乡长丰村新寨实施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通过填沟造地对煤矸石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已由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列入第一批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目前方县鼎新乡长丰村新寨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进行公告,公众可采用适当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众可到我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也可通过链接下载报告书的电子版(https://pan.baidu.com/s/1H1hNwE9XICFN-CPWkB3JHQ?pwd=6ptc 提取码: 6ptc),也可联系我公司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电子版

二、征求意见范围:项目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公民和单位,范围外的也可积极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和建议,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大方县鼎新乡长丰村新寨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填同意或不同意)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建设单位:大方县太安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宇   联系电话:186 8579 1756      邮箱:294877652@qq.com

地址:大方县顺德街道新庄社区杜鹃大道中段城投公司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

           公告单位:大方县太安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20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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