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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处罚强制信息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11 09:41
文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4-11-11 09:41:01 来源:

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方综建监罚字〔2024〕第010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名称

贵州聚鑫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郭一鸣

案件来源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线索移送函》(方住建移〔2024〕13号)

违法行为所在详细地址

大方县九驿街道余石社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贵州聚鑫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大方县九驿街道余石社区承建的“大方麒龙香山美域项目三期1号楼、17号楼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

处以壹万伍仟元¥15000.00人民币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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