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方综城决简字〔2024〕第00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杨**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案件来源
检查发现
违法行为所在详细地址
大方县九驿街道办事处余石社区岩口组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当事人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00.00元(大写:贰佰元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8月11日
主办单位: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方县电子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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