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方综规执罚字〔2024 〕第00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余以丽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案件来源
自然资源局移送
违法行为所在详细地址
大方县红旗街道办事处文星街16号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余以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超过规划许可内容修建房屋案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4.2.7
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60内改正
2、罚款5269.00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7月19 日
主办单位: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方县电子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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