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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产品质量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07 16:06
文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规范全省公务员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5-03-07 16:06:44 来源:

全县各经营主体:

全省公务员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至,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确保考试期间市场价格平稳有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县各经营主体提醒告诫如下:

一、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考场周边宾馆、餐饮、文具用品、学校食堂、便利店、停车场、出租车、公交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借机哄抬物价、变相涨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欺诈消费者,侵害消费者权益;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酒店、宾馆、民宿等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标价执行,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在重大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大型活动等期间,同一客房价格不得超过此前三十日内其同类房型平均客房价格60%。

请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内容,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考试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着力加强对住宿、餐饮、交通、停车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价格串通、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稳定。

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市场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拨打举报电话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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