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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26 15:14
文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公布201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202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7、2023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18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5-02-26 15:14:39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经研究,现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大方县九驿街道大寨社区面积为25449.79平方米,四至为东抵贵州华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抵古镇北路西抵顺德大道北抵神龙大道。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红线图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按规划用于城市建设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九驿街道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收回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征收补偿方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参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毕府发〔202315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四川雅中—江西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大方段)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方府通202011文件执行。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地上附作物,违反规定抢栽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27日

特此公告。

附件:201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大方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7、2023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18拟征收土地红线图.doc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5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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