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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02 17:27
文号 方府决定〔2024〕7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夏永江“大方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4-12-02 17:27:09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大方”建设,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夏永江“大方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弘扬美德,传递正能量,为社会作出更多贡献。全县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要以受表彰的人员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为创建“平安大方”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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