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 toptp18.png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通知公告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大方县城镇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4-08 14:59:10       文章字号: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大方县城镇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公告如下: 

一、燃气种类

我县使用的燃气种类主要为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

二、气质成分

1、液化天然气:高位发热量为36.8MJ/m³,硫化氢和二氧化碳摩尔分数均未检出或低于检出限,符合天然气国家标准《GB 17820-2018》。

2、液化石油气:密度(15℃)0.577g/ml,蒸气压(37.8℃)317 kpa,C5及C5以上烃类组分为0.57%,蒸发残留物<0.05 ml/100 mL,总硫含量<10 mg/m³,无硫化氢及游离水存在,符合液化石油气国家标准《GB 11174-2011》。

附件:1.液化天然气检测报告.pdf

      2.液化石油气检验报告.pdf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打印】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政府部门
乡镇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方县电子信息服务中心

黑客攻击破坏举报电话 毕节市公安局 0857-8300348 贵公网安备 52052102000007号

联系电话:0857-5221392 0857-5222324 传真:0857-5232360 邮箱:gzdafang001@163.com 技术支持:泰得科技

单位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ICP备案编号:黔ICP备05000424号 网站标识码:52052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