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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气象局关于做好2025年升放气球安全管理和防雷安全工作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1-26 10:14:47       文章字号:     

大方县气象局关于做好2025年

升放气球安全管理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以下简称升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大方县2025年升放气球活动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

二、升放气球活动必须取得气象主管机构的许可,未取得升放气球许可的严禁升放。升放气球单位应当主动接受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与安全检查,升放气球活动须在批准范围内进行,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实施;取消升放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更改升放时间、地点或者数量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利用气球开展各项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许可要求升放,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升放气球安全管理,做到“七个严禁”:严禁无资质开展升放气球活动;严禁不经审批或不按审批内容升放气球;严禁作业人员未经培训直接上岗;严禁不按国家规定运输、使用和存放危险气体;严禁不按标准和规范规程升放气球;严禁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报告;严禁出租、出借、挂靠升放气球资质。

四、对无资质从事升放气球活动、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气球、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未及时报告异常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升放气球等违法行为,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57-5221766

特此公告

贵州省大方县气象局

2025年1月24

大方县气象局关于做好2025年防雷安全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矿区、旅游景点等重要场所防雷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毕节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防雷安全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应该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四)法律法规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二、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为保证雷电防护装置的有效性,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须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安全检测,其中油库、气库、弹药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三、检测机构

依法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的单位,严禁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认真做好《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建立防雷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清单的实施意见》(黔气办发〔2021〕14号)中规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落实防雷安全检测主体责任的工作清单”的规定。

四、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委托检测时,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qgfljg.cn)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进行核验。认真落实《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建立防雷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清单的实施意见》(黔气办发〔2021〕14号)中规定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的工作清单”的规定。

五、责任与监管

(一)雷电防护装置业主单位按照规范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二)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对辖区内的雷电防护装置安全进行监管。对应当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拒不安装、有雷电防护装置不开展年度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重点单位、违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或不按技术规范开展检测的资质单位,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气象主管机构将认真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等服务,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四)根据《毕节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的规定,请相关行业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雷安全监管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特此公告

                                         贵州省大方县气象局

                              2025年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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