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星宿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制定星宿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3、讨论星宿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围绕财政增收、农民致富,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4、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广播、卫生、防疫、体育事业、统计、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组织协调农业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乡村道路建设、人畜牧饮水等方面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
7、受理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来电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
8、保护社会主义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9、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1、加强乡人民政府的自身建设,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12、执行党委的决定、乡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同时根据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决定和命令。
13、决定召开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时间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名单。
14、办理大方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