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星宿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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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星宿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制定星宿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3、讨论星宿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围绕财政增收、农民致富,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4、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广播、卫生、防疫、体育事业、统计、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组织协调农业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乡村道路建设、人畜牧饮水等方面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

7、受理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来电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

8、保护社会主义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9、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1、加强乡人民政府的自身建设,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12、执行党委的决定、乡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同时根据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决定和命令。

13、决定召开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时间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名单。

14、办理大方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