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领导辖区内各项工作,并向县委、县政府负责,抓好辖区内党务公开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决定辖区内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及人事等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政府:负责国民经济计划在辖区内的实现;抓好辖区内工业、商业、集市贸易及其相关工作。促进辖区工商业的发展;抓好本乡内农、林、牧、水等工作。促进辖区粮、果、肉、菜市场的繁荣;抓好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财税征管、计生、文化、教育、卫生等工作;协调好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县有关部门关系;抓好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
人大:负责联系市、县人大代表,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纪律检查委员会: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反腐蚀的能力;完成县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