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非公开信息 | 理由或依据 |
1 | 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扶贫小额信贷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
2 | 扶贫资金项目进度备案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
3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 | |
4 | 各级审计等审计的问题和整改内容 | 涉及各部门的资金及内容按照审计有关规定应保密。 |
5 | 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检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内容和报告 | |
6 |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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