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贵州分中心<关于转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要求,为科学、有效、及时防范和应对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避免突发事件对学生(家长)及公众的健康和社会造成危害,保障助学贷款平安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大方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胡荣华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孟光富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会举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网安大队长
赵 雄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张瑞亮 县疾控中心主任
刘世海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
赵荣跃 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长
陈 宇 县公安局大方派出所所长
陈玉荣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教导员
罗昌华 县教科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谭 勇 县教科局办公室主任
周 颖 县教科局安管办主任
毛蕾蕾 县教科局办公室副主任
聂 刚 鼎新教管中心主任、办理点负责人
伍德勋 瓢井教管中心主任、办理点负责人
曾忠涛 黄泥塘教管中心主任、办理点负责人
付 伟 星宿教管中心主任、办理点负责人
孙 伟 金海湖新区办理点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科局学生资助中心,罗昌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络员为毛蕾蕾(县教科局办公室副主任,电话13908575777)、彭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内保中队长,电话13985885177)、张瑞亮(县疾控中心主任,电话13985368319),办公室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大方县相关部门上报情况和信息。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发生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大方县人民政府。
(二)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实地调研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三)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四)结合实际,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特别是发生本预案未作详细规定的其它突发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要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各类预案的应急响应办法,果断处置,正确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一)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进入受理场所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发烧等疑似疫情症状的学生或家长→向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汇报→立即将疑似疫情患者护送至应急隔离区→拨打120紧急救护,送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向本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后续做好环境消杀和教育宣传工作,稳定人心。
(二)现场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现有无理吵闹、寻衅滋事或出现群体性闹事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大方县公安局,并请求派干警到现场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依法处置肇事者,平息事件,保障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点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并及时临场指挥,平息事态,处置事件。
(三)舆情事件。学生(家长)、围观人员不明原因擅自现场散布不良舆论或在网络上发布不良网络信息的,由公安干警现场进行思想及法制宣传教育或公安机关网络安全大队调查处理。
(四)设施设备故障事件。如设备、网络、电源等故障,应急小组办公室协调电信、电脑等设施设备售后服务人员及时处理,防止因设备故障引起人员拥堵。
四、工作纪律
(一)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全局观念。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负责地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处置工作中不得擅离职守或推诿扯皮。
(二)工作人员要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事件性质、损失及处置开展过程。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口头报告事件主要情况,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件基本处置情况,24小时内(或按要求)书面报告详细处置情况。对有意隐瞒不报、迟报、报告失实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统一重大事件信息口径及发布渠道。领导小组负责对内、对上的信息传递报送和对外报道事宜。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四)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应保持全天候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上传下达信息、指令,不得迟滞耽误。
五、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大方县教育科技局
大方县公安局
大方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