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工业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汛期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洪涝、雷电等带来的灾害,确保全县工业能源领域安全度汛。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持续强降雨天气进一步抓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191号)要求及全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20年汛期工业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科学部署
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对汛期工业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汛期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突出抓好全县工业企业和煤矿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二、紧盯重点,整体防范
结合汛期工业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关键环节管控,统筹抓好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
(一)煤矿企业:认真组织开展煤矿“雨季三防”专项检查,排查受地表水害威胁严重的煤矿和井下受采空区、老窑水等水害威胁严重的煤矿,建立管理台账,重点盯防,一旦出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立即启动县、乡二级行政管理和煤矿企业上级公司、煤矿企业、班组、岗位企业管理“双线防控机制”,督促企业撤人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工业企业:对企业厂区护坡进行检查,发现松动或坍塌及时修复;正在建筑施工作业现场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对厂区周围截水沟进行清理,防止地面积水涌入厂区内;对供电线路和避雷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使用。
三、自查整改,督导落实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工信局、能源局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对全县工业能源领域全面开展自查,建立台账清单,整改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汛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及时解决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
(一)企业100%自查自纠。汛期前,要督促辖区内所有工业能源领域企事业单位、作业场所必须100%制定方案,100%开展自查自纠,100%完善管理台账,100%落实整改。
(二)行业领域100%检查。经开区、工信局、能源局要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乡镇、企业、一线开展督查检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组织对所有行业领域100%开展专项检查,100%完善管理台账,100%落实精准监管措施。各乡(镇、街道)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要求,将涉及辖区内检查情况分报县能源局、县工信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办、县安委办(县能源局联系电话:0857-5675698;县工信局联系电话:0857-5223054)
四、加强调度,强化应急
要继续认真落实好“日排查日报告双签字”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台账,严格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闭环管理,安全排查真正起到实效。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处置。产业园区、工信、能源、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情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要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群防群治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