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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09 14:53
文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4-08-09 14:53:41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我厅定于2024年8月23日(周五)上午9:30在毕节市大方县安乐乡政府文化站五楼会议室就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审批举行听证。如申请参加该听证会的公众或团体,可在公告截止前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毕节市生态环境局或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办理有关手续。

在参加听证会前,须携带以下材料:

1.参会个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除携带个人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委托代理材料;

3.团体代表除携带个人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单位委托参会证明。

公告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8日。

联系人: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杜尚怿  13628501405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龙  勇  13595757514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  陈  明  1981672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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