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方县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方县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
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1〕8号)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县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将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作为我县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内容。坚持保护优先、传承利用,突出特色、集聚发展,市场主导、村民主体的原则,采取共同缔造活动及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维护一体化等模式,将传统村落培育打造成“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家园。
到2023年,按照经营村庄、差异化发展思路,集中培育我县黄泥塘镇和雨冲乡具有特色的传统农耕型、精品民宿型传统村落,逐步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到2025年,打造雨冲乡保护利用示范集区,充分彰显我县丰富多彩的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等,形成在省内具有较高认知度和影响力的传统村落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行动
1.2022年完成传统村落所有濒危不可移动文物抢救性保护。2025年分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牵头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2.全面调查文物古建筑、古遗址、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和古路桥涵垣等历史环境要素,2023年完成所有传统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挂牌保护,明确保护责任主体。(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3.按照原工艺、原材料、原形制、原结构的要求,2022年完成传统村落所有濒危不可移动文物抢救性保护,完成濒临消失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风民俗等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整理。(牵头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4.保护传统文化依存场所和载体的原真性,严禁将大广场、大牌坊等嫁接到传统村落,禁止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加大行政公益诉讼力度,依法监督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5.将传统村落纳入地方志指导编纂内容,2023年实现地方志编纂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史志办;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6.严格执行《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建设破坏行为。(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二)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行动
7.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传统村落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研究实践基地,实施传统村落非遗传承人认定全覆盖工程,每年定期对传统村落内非遗传承人开展专项培训和非遗保护传承活动。(牵头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8.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认定标准,建立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工匠认定制度,原则上传统建筑修缮加固由持证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工匠主导实施。(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9.对持证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工匠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给予补助,补贴率达100%。(牵头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10.每年组织开展优秀村规民约、优秀村民评选及宣传活动,延续传承优秀家族文化和家风,规划建设传统村落公益性公墓。(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11.支持鼓励传统村落定期开展传统文化习俗传承活动。(牵头单位: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12.推进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中小学。(牵头单位:教育科技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三)实施乡村风貌保护提升行动
13.编制传统村落保护改造(宜居农房)指引图册,鼓励使用当地木材、石材、夯土等原生乡土材料,以微更新、微改造方式改造提升传统民居,严禁大拆大建、乱搭乱建。避免大面积使用混凝土、大理石等现代建材,破坏乡土田园风光。实施传统村落宜居农房建设,保持传统建筑原有高度、体量、外形及色彩,提升传统建筑采光、通风、防水、隔音、卫生等使用功能。按照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原则,在传统建筑前庭后院和公共空间打造具有乡土气息的“三园”,即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采取生态化、艺术化、田园化方式重点整治传统村落。(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14.逐步消除影响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的“火柴盒”“罗马柱”等,对规划保护范围内影响整体风貌的现有建筑予以拆除或整体修复,修复方案经县级住建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按规定批准实施。(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15.严格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管控要求,每年新建农房乡村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办证率达100%。(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16.每季度开展一次规划专项检查,对传统村落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黄泥塘镇、雨冲乡)
(四)实施人居环境质量整治提升行动
17.借助国土调查云系统等手段,强化执法,对传统村落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植被条件的限期整改或者治理,对传统村落内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限期拆除。(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18.因地制宜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2025年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县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19.健全传统村落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生活垃圾实现应收尽收。(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20.传统村落户厕实现卫生达标,同步实施卫浴改造,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集聚区公厕按照旅游星级标准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21.传统村落面源污染基本实现有效治理,2023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22、各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优先向传统村落倾斜,支持传统村落环境整治申报贵州省绿色生态环保基金。(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县分局、财政局、黄泥塘镇、雨冲乡)
(五)实施公共设施建设行动
23.每年组织编制传统村落道路、供电、供水、公共照明、停车场等高质量发展项目规划,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新型城镇化基金支持相关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24.切实提高传统村落道路通达性,传统村落至乡级政府所在地或高速公路出口、高速铁路出站公路进行提质改造。(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25.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实施传统村落步道项目建设,全面恢复和修缮已被破坏或覆盖的传统原生态步道。(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26.全面完成传统村落消防队伍组建、消防基础设施维护、生产经营场所消防管理。(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黄泥塘镇、雨冲乡)
27.传统村落配套建设达标卫生室。(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28.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逐步实现5G信号全覆盖。(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29.2023年前,推进有实际需求、具备条件的学前教育设施需建尽建。(牵头单位:教育科技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六)实施特色农业培育行动
30.因地制宜发展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生态家禽等特色农业,实现传统村落特色农业项目全覆盖,传统村落争取引进一家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落地一个特色农业项目。(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31.加快发展传统村落物流、电子商务等乡村服务业,充分利用淘宝、京东、一码贵州、贵农网、黔邮乡村等电商平台销售特色产品。(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32.将传统村落特色农业项目纳入“一村一企·百企帮百村”兴村行动,采取“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传统村落农民专业合作社均达到有关标准。(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七)实施旅游产业提升行动
33.将传统村落作为发展乡村旅游的重点,有序发展观光、民宿、农耕体验、传统手工艺等旅游业态,促进群众增收致富。组织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其落地见效。(牵头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34.依托传统手工技艺和特色食品等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创新传统村落旅游文创产品,传承民间手工技艺,完善文创体验设施,打造特色旅游示范村。(牵头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35.鼓励支持村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加快推进民宿建设,2022年在传统村落新增标准级以上民宿、客栈、农家乐(经营户)2家以上,到2025年在传统村落新增标准级以上民宿、客栈、农家乐(经营户)10家以上。(牵头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36.补齐旅游基础设施短板,培育旅游市场主体,研发旅游创意产品,将油杉河传统村落打造成乡村旅游重点村。(牵头单位: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雨冲乡)
(八)实施保护示范试点行动
37.每个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集聚区配备一个驻村团队,分类打造黄泥塘镇传统农耕型、雨冲乡精品民宿型传统村落。(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黄泥塘镇、雨冲乡)
38.以励志超市为抓手,推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成果,逐步建立村民为主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保护发展机制,建立项目实施均由驻村专家审核把关制度。(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雨冲乡)
39.在传统村落开展农业农村、交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项目资金整合试点,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和监督机制,简化项目审批流程,由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实施项目,帮助村民就业增收。(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泥塘镇、雨冲乡)
40.传统村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所涉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施单列管理,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建设新村,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所涉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报实销,应保尽保。(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黄泥塘镇、雨冲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摆在乡村振兴优先位置,并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文广旅游、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成立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和旅游发展工作专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特色农业发展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相关行动计划落地见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尽量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各主管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上级产业类政府投资基金推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将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将传统村落纳入“十百千”等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政策支持范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计划落实情况将列入县人民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工作调度,统筹指导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涉及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结合自身职责,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我县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