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发展规划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1-04 20:54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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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大方经开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大方县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经县委深改委第十八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方县委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大方县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21〕20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卫健函〔2021〕58号)《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毕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以健康为根本”的健康观,加快基础设施、人才队伍、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儿童健康、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信息化等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以多层次服务供给满足人民健康多元化需求,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8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人,执业注册护士数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3.8人,分别达到全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建成三级综合医院1所,三级中医专科医院1所,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并通过复评审,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社区医院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全市指标范围以内;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低于550/10万;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县内就诊率达90%以上,基层首诊率达70%以上;人均期望寿命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科学布局、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为目标,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增强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进一步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一是加快推进卫生健康项目建设。推进县人民医院三期项目实施和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进度,完善县第二人民医院(恒大医院)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推进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等卫计小区项目实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着力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质改造工程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建设;重点谋划红旗、九驿、慕俄格3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县级医院传染病区、精神病院、县储血站、医疗物资储备库等项目建设。二是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专科医院,按照民建公用或公建民用原则,谋划实施托育机构、老年服务机构、康养中心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疫情等社会公共事件项目建设。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按照县聘、乡管、村用和每1000常住人口配置1名村医原则,优化乡村医师队伍,积极引导大专及以上医学人员加入乡村医师。探索建立村医养老保障机制,稳定村医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医参加乡村全科医师考试,提升执业资质。加强村医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提升中医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毕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大方恒大职业学校优势,围绕农村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探索面向农村实施订单培养机制。二是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空编人员招录,按照空编人员总量(乡镇卫生院按照每年不低于30%,县级公立医院不低于20%)招录人员,力争三年解决医务人员总量不足问题;对紧缺医学人才实施人才引进计划,落实激励措施,逐步解决医学人才不足问题;积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设立“退休专家门诊”,为退休医师搭建平台,鼓励退休医师到基层坐诊或开设诊所,实施银龄计划;实施重点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利用援黔医疗专家帮扶、民主党派帮扶、东西部协作帮扶和国家实施银龄计划,加强短缺人才、重点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培养力度,推进重点学科发展;实施从业人员执业资质提升计划,加强考前集中学习培训,提高通过率。加强医学本科生农村订单培养,推进医学本科生向基层流动。三是建立人员合理流转机制。优先招录边远乡镇卫生院空编人员,明确服务时限(服务满5年及以上)和流转标准(年度考核优秀累计达3年及以上),可申请调入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公立医院,建立“边远乡镇→中心乡镇→县级公立医院”的人员流动机制,充分调动边远乡镇医护人员积极性,着力解决边远乡镇人员不想去、去不了,不发展、发展慢的实际问题。
(三)深化医疗卫生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围绕管理科学、运营高效,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牢牢把握公立医院办院方向;围绕大病不出县这一目标,加快重点科室建设,建成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学科;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学科带头人培养,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三级创建,提升服务能力;按照“两个允许”原则(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推进公立医院院长绩效改革,探索实施公立医院院长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健全内部考核机制,逐步推行“按需设岗、按岗定责、按责定薪”的绩效分配用人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绩效制度。二是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按照基层为重的总体要求,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以社区医院建设为抓手,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社区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等级创建,逐步建立片区医疗以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核心,一般乡镇卫生院为辅助的县域医疗次中心。探索建立社区医院按照县聘乡用用人新机制,推进县级、乡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中心乡镇卫生院倾斜配置。力争2025年实现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社区医院办院水平,形成有序分级诊疗体系。持续推进基层卫生院院长目标绩效考核。
(四)构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一是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巩固疫情防控九大能力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县传染病院建设,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规范建成水质检测、艾滋病初筛检测等实验室。持续巩固提升高血压诊疗中心建设,推进县人民医院慢性病防治中心、县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等重点科室建设,提升慢性病防治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重大传染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急慢性传染病防控;继续巩固地氟病防控成果;加强慢性病和职业卫生综合防治;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范围。二是县域医(健)共体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县、乡、村区域性城乡一体化医疗联合体建设,逐步建立以“县级公立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好远程医疗信息平台,着力构建基层首诊、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制度。三是妇幼儿童保健服务体系。稳步推进三孩人口政策实施,降低抚育、托育、教育成本,加快推进妇幼保健院等级创建和托幼机构建设,建成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加强助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等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妇产、儿科医生人才培养,巩固提升县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新生儿筛查等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持续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核心指标控制在目标值范围以内。四是紧急医学救援服务体系。持续巩固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建设成果。加大投入,推进卫生应急队伍和卫生救援体系建设,实现多方紧急救援协同发展,纵向实现县乡医疗机构联动,横向实现120、110、122、119联动,形成“纵横联动、反应及时、出警迅速”的一体化全覆盖的医学救援体系,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应急示范县。五是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管理体系改革,探索将大方县中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划入县卫生健康局,形成上下统一的管理模式,推进中医药事业融合发展。加快县中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进度:以国家级重点专科和省、市级中医区域诊疗中心创建为抓手,推进县中医医院三级创建;加强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的中医科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基层中医从业人员及村卫生室村医400人次以上,到2025年,力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为群众提供10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服务,村卫生室均能为群众提供4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加大订单定向中医学生招录力度: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的传承力度;加快推进民族民间中医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充分发挥民族民间医药的作用,在基层打造一支能中会西的特色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县中医医院在规划建设、单位级别、人员编制等方面参照同级人民医院执行,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六是“互联网+”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逐步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公共卫生、“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等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以大数据推动大健康。加快区域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完成机构、人员、设备、服务等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建设,推进医疗机构“预约、挂号、诊疗、检查、结算、取单、取药”自助式服务,着力构建“行政监管+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全民健康信息管理服务网络。
(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持续巩固1个国家级卫生县城、12个国家级卫生乡镇、14个省级卫生乡镇、16个市级卫生乡镇、26个省级卫生村、36个市级卫生村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国家、省、市卫生乡镇和村寨创建活动。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调整充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加强爱国卫生机构建设,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爱国卫生运动专职队伍建设。二是强化爱国卫生职能。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健康理念,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引导群众建立均衡营养、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健康生活习惯,大力开展健康教育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进机关;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居民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积极推广出门佩戴口罩、垃圾分类投放、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三是推动健康融入万策。全面落实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要求,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将健康政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六)推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健康扶贫“三个三”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提升,推进医防结合,着力解决“能看病”向“看好病”的转变;加强大病防贫返贫监测预警机制落实,持续推进建档立卡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4类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落实,签约服务逐步向其他重点人群拓展,保持健康扶贫政策稳定性,推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突出党建引领。全面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强化党建引领,牢牢把握正确的办院方向,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到医院医疗服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不变。成立以县委书记和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卫健、财政、发改、人社、编办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统筹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投入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办医主体职责,把卫生健康事业作为优先投入的重点领域,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保障机制,用于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础设施、人才队伍、重点科室、卫生信息化、中医药发展等项目建设,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多形式和多渠道更好地解决效率较低和投资不足问题,着力补齐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短板,全力保障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
(三)深化对口帮扶。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毕节“示范区”建设新机遇,围绕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农工党中央、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我县机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升医院整体服务能力为核心,充分利用农工党人才荟萃、联系广泛、渠道畅通和联系医药卫生、人才资源等领域优势,积极协调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与我县医疗卫生建立对口帮扶机制,推进卫生健康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为全县人民提供坚强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保障,有效推进健康大方建设。
(四)严格依法监管。认真贯彻实施卫生法律法规,做好卫生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普及宣传和培训工作。健全警医联动机制,加强伤医事件处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政法、公安、司法、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健全医患纠纷的第三方调处机制,加强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置,做好医患沟通,提高医患纠纷调处的社会公信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工作者的良好风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县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讲医德、树医风、严医纪”创建活动,坚持法治手段与诚信制约相结合,建立医疗机构“积分制”诚信管理制度。加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在乡(镇、街道)设立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机构,充实基层综合协管力量,有效解决现行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伍人少面广的实际问题,推进依法管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挖掘工作典型,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广和提高,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卫生健康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使党和政府的民生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客观、准确地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新闻宣传与健康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广泛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大方县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3.大方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4.大方县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5.大方县“健康大方•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6.大方县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
发展的实施方案
附件1
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卫生健康工作的政治属性和业务属性,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医防协同服务创新,强化人才、科技、信息支撑,不断提疾病防控能力,为广大人民持续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均衡发展、功能完善、优势突出、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人才较2020年呈现增加,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强疾病监测与疫情信息管理。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和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率,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成立健康管理中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更趋完善。
(二)工作目标。一是加强县疾控中心建设。力争2023年疾控中心新建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理化检验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PCR实验室、HIV实验室、碘盐监测实验室能力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到2025年,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二是传染病防控工作持续加强。“十四五”期间无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暴发流行,传染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到2025年甲、乙、丙类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550/10万以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结核病发病率显著降低,达到终止结核病流行的目标;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5%以上。三是疾病监测报告能力和质量不断提高。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覆盖率100%;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率10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以上,及时报告率10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调查处置率达100%,预警及时响应率100%。四是卫生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成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健全卫生应急管理组织体制,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广泛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按规定储备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和核酸检测采样人员,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创建高效统一、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卫生应急体系。五是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实行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全县0~6岁适龄儿童建证建卡率达98%以上,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与首针及时接种率分别达95%和90%以上。控制麻疹暴发和流行,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 万以下;巩固消灭脊灰成果;加强急性迟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确保各项监测指标完成。建立全县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达标率100%,到2025年建成1—2家特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六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在县疾控中心建立县级健康管理中心,负责全县健康体检和指导、培训,针对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开展健康干预。推进“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健康教育宣传阵地,配备1名以上健康教育工作人员。七是医防融合建设不断加强。在县人民医院成立慢性病救治中心,在乡镇卫生院成立慢性病防治中心,全县慢性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到2025年,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医防融合得到加强,临床医生承担慢性病管理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医防融合管理信息向居民开放,构建居民健康自我管理服务体系。八是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加强。在县疾控中心成立县级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负责全县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指导和培训。加强县人民医院精神科建设,提升县乡两级精神卫生工作服务能力。九是地方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长效工作机制,消除地方病危害。到2025年,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全县整体达到消除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标准,消除标准的村数达95%以上。十是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持续巩固。巩固“部省合作消除麻风病危害项目”成果,力争将麻风病患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10万以下,新发现麻风患者中2级畸残者控制在目标要求以内。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抓好疾控机构改革。从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人员待遇保障等方面入手,健全高质量发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织密筑牢人民健康和国家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一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大健康”的高度将疾控机构融入新发展格局。实行疾控机构“按公益一类财政供给、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的机制。建立“疾控机构—医院—社区”综合防治模式,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整体水平。二是完善决策机制。探索县疾控中心主任担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班子成员按照1正3副配备。三是落实疾控人员防疫津贴。根据(黔人社通〔2020〕92号)文件要求,按照在急性(乙类)传染病流行期间进行防病治病工作的规定应执行二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四是逐步配齐配强疾控工作人员。2021年疾控中心人员达70人,2022年疾控中心人员达75人,2023年疾控中心人员达80人,到2025年,疾控中心按照常住人口1.75/万人的疾控工作人员比例配齐配强中心人员,乡镇卫生院增加独立编制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五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制定出台政策支持疾控人员业务知识及学历深造,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快推进平战结合的专业化、复合型、高水平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六是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着力抓好疾控中心项目建设。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启动,力争2022年12月主体施工结束,在2023年6月前完成建设项目装修及实验室设施设备安装,力争2023年12月前完成疾控中心整体搬迁。(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卫生投资公司;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三)着力抓好实验室能力建设。到2023年完成中心实验室建设投入使用。理化检验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PCR实验室,HIV实验室、碘盐监测实验室能力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解决食品安全、食品污染物溯源等方面的试验,提高对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评估能力和预警能力。完善食品、饮用水、空气等外环境卫生质量检测和作业、生活等场所有毒有害因素及传染病、病毒检测的相关实验,全面提升检测能力和检测任务。到2023年实验室专业检测人员达到实验室人员总额的80%以上,到2025年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
(四)着力抓好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县级疾控机构的核心职能,完整系统高标准建好县级疾控中心。到2025年,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覆盖率100%,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率10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以上,及时报告率10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调查处置率达100%,预警及时响应率100%。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县乡两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率达90%以上;加强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城市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90%,农村达到70%。2021年底全面建立完成全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逐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五)着力抓好健康促进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城建成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建立立体式健康教育常态机制,各单位需配备至少1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人员。以提升群众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等为重点内容,以妇幼、老年等为重点人群做好宣传工作。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5%,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15%、20%和25%。(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职责。卫生健康、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制订任务清单,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合力。县卫生健康局要结合本县实际,加强对本方案目标任务落实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方案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建立科学的奖励制度,创新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制定疾控人员薪酬制度,提高疾控人员的待遇,落实“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机制,缩短疾控人员与医疗机构人员工资差距,确保疾控人员队伍稳定。
(三)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财政投入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国家、省、市下拨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确保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
大方县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坚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主动、连续、规范的生育健康全程管理服务,加强制度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更大程度保障和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力保障母婴安全,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目标,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管理为重点,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安全、优质、均等化的妇幼健康服务。到2025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指标范围以内;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改善;县级妇幼保健院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不断提升危重孕产妇和危重儿童救治中心救治能力;力争建成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和1-2个托育机构;力争将大方县人民医院北院区(恒大医院)建成区域妇儿中心。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谋划妇幼健康事业新发展规划。如期实现新周期“两纲”“两规”卫生健康领域和“十四五”规划相关指标。按照《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要求,实施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并巩固提升,争创省级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县。(牵头单位:县妇联、县卫健局)
(二)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共同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主抓、社会参与”系统、连续的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各级党委、政府持续抓好孕产妇的摸底排查和管理救治。继续实施《贵州省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9-2022年)》《贵州省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9-2022年)》。认真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和危重孕产妇评审。县危重孕产妇和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加强多学科协作,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和提升,全力保障母婴安全。继续做好预防艾滋病和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妇幼卫生监测等各项妇幼卫生工作。(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妇幼保健院和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结对帮扶协作的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通过组建我县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对口支援等,促进优质资源下沉。进一步加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力争主体施工在2022年12月底结束,2023年12月前完成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中医医院建成产前筛查机构,县人民医院建成产前诊断机构、儿童康复中心、胎儿监测中心、产科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NICU)、儿科重症监护室(PICU)、心内科重症监护室(CCU)、呼吸内科重症监护室(RICU)。力争将大方县人民医院北院区(恒大医院)建成区域妇儿中心。拓展妇幼健康服务,探索建立月子中心、产后修复、膳食管理、幼儿早教、婴幼儿托管等多领域母婴健康服务。按照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大力推进县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和绩效考核工作;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内部考核机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绩效制度,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推进县妇幼保健院麻醉科、新生儿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检验科、产后康复科、产科亚专科等重点领域专科建设,2022年建成1个以上省级妇幼保健重点(特色)专科。全面开展妇幼中医药特色、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服务。按照《贵州省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要求,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1年、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2年分别建成标准化妇幼保健门诊,配齐相应设施设备。不断优化生育健康全程服务,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发热门诊、隔离产房、隔离分娩室和隔离儿科病房建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卫生投资公司)
(四)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将县妇幼保健院主要领导担任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的配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合理核定县妇幼保健机构事业编制,到2025年,县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不低于2人/万人,从事群体保健人员不低于机构编制总数的20%,引进重点学科带头人1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师或妇产科执业助理医师、2名以上妇幼保健人员开展妇幼健康工作;深入开展“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专业的妇幼健康服务技能大练兵,每2年组织1次技能大比武。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技能大比武;每个助产机构每月开展一次应急急救演练,每个助产机构每年必须有计划、分阶段的选派人员到市、县进行1-2月短期进修培训,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对村医至少开展1次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培训。(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总工会)
(五)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县妇幼保健院要加强与部门协作配合,县民政局要定期将婚姻登记信息反馈到县妇幼保健院,要大力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的一级预防;获得产前筛查资质,建成产前诊断机构的二级预防;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要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好0—12岁儿童先心病筛查、先天性畸形等救助项目的三级预防。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产筛率、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规定要求。(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妇联、县教科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完成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及时、通畅的信息反馈机制,保障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信息系统,及时完成信息录入,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广云上妇幼。(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七)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加强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强化新生儿保健和高危儿管理,力争建成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和1-2个托育机构,探索建设乡村儿童早期发展活动中心。加强儿童健康管理,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工作,推进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规范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口腔、耳及听力保健服务。0-6岁儿童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
(八)加强妇幼健康宣传。充分发挥县妇幼保健机构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社会宣传,营造“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爱婴爱母社会氛围。展示“十四五”规划、“两规”期间我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成效,讲好大方妇幼健康故事。开展基层故事、科普作品征集,开设妇幼健康科普宣传专栏。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地贫日、世界艾滋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职能。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职责,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等重要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加大对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人才队伍建设、妇幼健康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普惠性、可及性和公平性,推动妇幼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按时足额保障各级投入资金的供给效率,落实各项补助经费,保障妇幼健康各项工作运转,提高妇幼健康保障水平。县妇幼保健机构参照公立医院实施《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
(三)落实部门职责。妇联、民政、发改、教育、公安、编办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工作,强化我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县卫健局要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等;县妇联要牵头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落实妇儿工委工作职责,落实各类救助项目,配合实施好两癌筛查、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实施;县民政局要强化妇女儿童救助民生保障,加强信息协作,将婚姻登记信息、妇女儿童死亡殡葬信息等定期向县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共享,配合宣传好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县发改局要加大对县妇幼保健院建设的批复等;县教育局要加强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等儿童健康管理,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等,配合做好托幼机构评价工作和入学入托健康检查工作;县公安局要加强预防和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出生人口信息、死亡注销信息及时向妇幼保健机构反馈等;县编委办要按照规定保障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达到要求;县人社局要做好人员招聘工作;县总工会要配合做好技能大比武活动等;县委组织部要加强人才引进;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妇幼健康宣传工作。
附件3
大方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达8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执业(助理)医师达3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执业护士达5人,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达3.8人。全县医疗卫生人才数量基本满足医疗卫生服务需要,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职业发展空间不断拓展。人才评价、使用、激励等机制获取突破,管理更加科学规范,逐步建成一支医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改进人才队伍补充机制。每年按照空编人员总量制定招录计划,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不超过本单位招聘计划的40%,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招录。县直医疗机构按照空编和实际需求,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具体实施招录计划,逐步解决医务人员总量不足问题。(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2.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一是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突出需求导向,定期制定和发布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和项目榜单,通过参加人才博览会、高校引才等,对紧缺医学人才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县级综合医院力争每年引进1-3名医学类硕士以上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务人员,落实相关激励措施,逐步解决学科带头人不足的问题。二是抢抓农工民主党、广州市天河区帮扶等机遇,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单位对我县卫生领域的人才和智力支持。深化落实广州市天河区对口帮扶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引进一批行业专家助力大方医疗卫生事业。三是充分应用东西部交流协作平台引才,争取将“银龄计划”纳入到合作协议。县级综合医院每年采取全职引进、柔性引进、单位延聘等方式引进一批有一定专业影响的退休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1-2名,明确适合的岗位,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等,促使引进的退休专家作用能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实施医疗卫生人员专项补充工程。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规模,完善就业、履约、激励等管理措施。探索实施面向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免费定向培养3年制高职医学生培养计划,根据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实际需求提出委培生的数量和学历需求,从本地生源招生,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同时积极争取省级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4.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优化乡村医师队伍,积极引导大专及以上医学人员加入乡村医师队伍。稳定村医队伍,探索推进村医养老保障机制,稳步提高村医的财政补助标准。优化村医配置,按照每1000常住人口配置 1 名村医的要求充实乡村医师队伍,解决村医总量不足问题。(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力度
1.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一是有计划、有步骤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全科医生培训,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安排在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全科培训;新招聘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聘用单位应优先安排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定向免费培养本科生,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进行为期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上述培训合格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规定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二是充分发挥县人民医院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作用,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岗培训3—5人,确保到2025年末,每万常住人口拥有注册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达3.8人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积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精神卫生专业培训。我县现有注册精神卫生专业临床医师暂不能满足全县重精患者就医需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训。一是县级综合公立医院每年选派1-2名临床医师参加精神卫生专业转岗培训。二是精神病专科医院每年选派1-2名临床医师赴上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进修学习。三是乡镇卫生院按计划有序安排临床医师赴上级医疗机构进修精神卫生专业,通过2-3年培训学习,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注册精神卫生专业临床医师,壮大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精神卫生专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基本满足全县精神卫生方面就医需求。(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3.加强医学影像专业卫生人才培训。我县现有注册医学影像专业临床医师相对不足,各医疗机构要加大医学影像专业人员培养力度,确保到2025年每家基层医疗机构拥有1-2名注册医学影像专业临床医师,满足医疗机构发展需求。(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4.多渠道多方式培训卫生技术人员。一是以对口帮扶为契机,每年选派30—50名骨干医师赴省内、外医疗机构参加中、长期进修培训学习。二是邀请对口帮扶专家前来我县开展短期培训,每年培训卫生技术人员1000余人次。三是和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立村医服务能力提升培训长效机制,每年对辖区内村医开展短期专业培训,提升卫生室村医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
(三)完善岗位管理和人才评价机制
1.建立县管乡用编制管理。在区域范围内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在总量限定范围内,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人口、工作量、专业结构调整、地域差异等变化情况。由卫生健康部门提出动态调整各医疗机构编制数方案,报编制部门审核后按程序行文执行。着力解决医疗卫生机构人才不足或引进人才难的问题,盘活各医疗机构存量编制,提高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健局)
2.探索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一是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各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的床位数,按照床位与人员配备标准核定所需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控制数额,控制数额包括原核定的编制数额,核定控制数额大于原核定的编制数额的部分,实行备案制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额的核定数额,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工作任务变化情况,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二是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招聘,在已备案的控制数范围内不再履行事前报批手续,补充人员招聘后将相关材料一次性报送同级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备案。三是备案制管理的人员,在职称评定、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进修培训、学术地位、薪酬待遇等方面与本单位编制内人员同等对待。备案制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在聘用期内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3.进一步规范医护人员晋级晋升评聘机制。对全县医护人员实行职级晋级晋升评聘服务能力和质量监督机制,建立突出品德、注重实绩、科学合理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每年拿出1-2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岗位,支持和鼓励医疗机构临聘人员参与职称评定和岗位竞聘,对聘用上的临聘人员,在进修培训、学术地位、薪酬待遇等方面同本单位编制内人员享有同等福利待遇。同时加强职称评聘管理,严格实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在职称申报、评聘中,医德医风出现负面清单的,经核查属实的,一年内不得申报和评聘职称。(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直医疗机构,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医疗卫生事业重要的基础工资抓实抓好,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紧扣任务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政策落实。
(二)注重协调配合。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卫健、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破解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出台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和条例,落实人才专项资金,着力改善工作设施和生活条件。有关人事调配方面,按照《大方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试行)》(方党办通字〔2020〕87号)文件执行。
附件4
大方县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程,以新时代卫生健康发展工作方针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规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发展理念,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度融入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传染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健康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持续巩固“全国中医药先进单位”工作。到2025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均衡发展、功能完善、优势突出、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层中医人才较2020年呈现增加,结构合理。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建成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的中医特色科室,民族民间中医药潜力得到挖掘。逐步建成康养结合的中医保健体系,以中医为主的健康产业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更趋完善。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中的作用更加显著。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提升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2025年前县中医医院完成三级中医医院创建。力争2022年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建成投入使用,运营床位达500张,临床科室14个;到2025年,运营床位700张,临床科室增加到18个,到2025年县中医医院建成为基础设施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健全,中医药专科特色优势突出,基本服务功能齐全,具有区域带动辐射作用的中医药发展“龙头”医院。
2.着力构建中西医并重服务发展体系。力争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县妇保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探索推进县级综合医院重点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或中西医结合医师)、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宜中则中、宜西则西”,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推进中西医并重发展新模式,县人民医院创建中医示范单位。
3.加强基层特色中医馆和优质中医馆示范建设。2022年,建成全省特色中医馆1个,优质中医馆11个;到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全覆盖,70%以上的村卫生室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的30%以上。
4.中医人才比例增加。到2025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达到医生总额的30%以上。
5.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将中医药纳入全县产业发展规划,争取建成14万亩中药材基地,建成中医药大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开发和引进中药饮片、中成药在园区生产加工。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中医药管理体系改革,探索将大方县中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划入卫生健康局,形成上下统一的管理模式,推进中医药事业融合发展。继续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健全完善中医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深化中医药体制和机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加强中医药行业的规划和统一管理,建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加大中医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力度,建立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内部各环节、各岗位之间公平有序竞争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增强中医医疗机构的生机和活力。(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县级中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到2025年,县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经典病房1个,建设创伤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颈肩腰腿痛中心、检验中心、肿瘤诊疗中心、糖尿病治疗中心、传统疗法中心等区域医疗中心,创建针灸科、肛肠科、骨伤科、肿瘤科、糖尿病科、康复科等6个省级重点专科,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创建中医综合治疗区1个、名医工作室4个、设中医传承发展办公室1个、县级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1个、中医临床技能培训中心1个、中医流派工作室1个;申请创建中医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中药制剂、3D打印、腔镜、显微外科等实验室。建成中药制剂楼投入使用,探索院内制剂研发应用,完成院内临方炮制20种,院内制剂1种;在中医医院建成1个不低于50床位的县级中医药特色康养中心,建成“中医药文化展馆”1个。二是加快推进乡村中医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建成标准化中医馆,设置中药房、中医门诊室、理疗室、煎药室、康复病房等功能布局,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及中医药人员。三是充分利用城乡一体化区域性医疗联合体作用。促进县级龙头医院帮扶力度,着力中医基础设施、人才引进和培训、服务拓展等方面的支持,加快基层卫生院中医药发展。四是积极鼓励民营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和中医诊所,有益补充全县中医服务资源。(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教科局、县人社局)
(三)拓展中医药服务能力。一是充分发挥上级医院帮扶作用,推进中医能力提升。抓住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援黔计划和东西部协作等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平谷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院附属医院对口帮扶县中医医院契机,争取上级专家支持,加强县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充分发挥专科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技术协作带动作用,提高中医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县中医医院“中药制剂楼”建设,打造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的合作攻关,加大中医药研究与开发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到2025年,县中医医院建成“中药制剂中心”。三是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突出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疗效、价格等优势,提高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技术使用比例。加快实施疗效确切、技术规范的中医临床诊疗规范及临床路径研究。培育和推广先进适宜、安全可靠、疗效确切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5年,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开展6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70%的村卫生室能开展4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基本实现中医适宜技术对群众服务的可及性。四是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加强中医药对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立中医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引进。加强中医类农村订单定向学生培养,制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积极引进高学历、高职称的学科带头人,以及具有研究、开发能力的中医药专家,培养一批中医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二是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对全县中医药人员开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贯穿县乡村三级的人才培养网络。充分利用民主党派参与帮扶大方县及三甲医院对口帮扶医疗卫生这一平台,每年通过送出去或请进来培训县、乡、村各类中医药人员,提高中医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市中医医院支持。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每年计划参加各类中医学培训达到200人次。抓好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壮大中医药人员队伍。三是加强民间优秀中医人才挖掘,继续实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准入和培养工作。四是增加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加强县级以上名老中医药专家“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通过跟名师、读经典等师带徒形式,培养具有扎实的传统文化修养、深厚中医理论功底及较强中医临床诊疗能力的传统型中医师,促进名老中医优秀经验传承发展。到2025年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达到医生总额的3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
(五)加强中医药民族民间单方验方挖掘与保护。探索建立健全适宜发掘鉴别民间中医药单方验方机制体制,推进民间民族医药单方验方更好服务于人民健康,全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探索在县中医医院“成立中医药民族医药研究中心”,挖掘民间中医药潜力,发挥民间中医人员在中医事业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民族医药继承和科研工作,支持重要民族医药文献的校勘、注释和出版,开展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等整理研究,筛选推广一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二是探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建“民族医药民间中医药协会”,按程序申报群团组织,发挥部门组织推动作用,充分调动民间人事参与挖掘。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设立民族医药专科,大力推广民族医药技术服务。四是探索对一些中医民间民族医药单方验方在治疗疾病上有特色作用的,建议纳入知识产权保护重要内容,建立补偿机制,政府、企业或医疗机构购买产权予以开发。(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
(六)推进中医药文化和信息化建设。
1.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一是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弘扬中医药行业优秀传统职业道德,打造并形成大方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慕俄格古城、奢香古镇及油杉河等景区,支持或主导富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主题旅游产品及其衍生产品开发,逐步形成中医药文化产业链;在举办理念、服务管理、建设风格和服务品牌塑造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二是要利用宣传平台,强化中医药法及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弘扬中医药文化。各医疗机构要建立专栏, 开设微信公众平台,多形式突出宣传中医药方面的文化和政策、养生保健科普知识等内容,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三是推进“中国大方端午节民族民间民俗中医药文化交易活动”并形成品牌机制持续开展。四是有效利用“全国中医药先进单位”品牌,在县中医医院成立中医药体验馆,通过中医医疗服务、道地中药药材展示、中药制剂研发等展示,有效推进中医药材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局)
2.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将中医药融入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中医医院的信息化进程,努力打造“互联网+中医药”数字化工作发展格局。加强信息化技术在中医药科技创新领域的应用,加快中医药资源、医疗、文献、科研数据库的建设,推广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电子病历等信息技术服务,不断完善中医药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
(七)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一是深入推广中医“不治已病治未病”理念,立足康养结合,探索建立以中医药为主体、现代医学为支撑的保健康复新业态。在县中医院探索实施慢性病、治未病的服务,合理布局中医院康养功能区,设置专用康养病房和床位,集养老、养生、保健为一体,提供理疗、药膳等选择性菜单式服务,突出先进、优质的中医保健和护理服务功能,做强县中医医院康养中心,创新中医药新的发展方式和服务模式。二是将中医健康产业纳入全县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将中医药养生保健的特色服务理念和方法融入旅游休闲、疗养度假、养老保健等产业。依托全县丰富的旅游资源,采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方式,合理引导和规范设置,建立景区中医药保健康养机构,带动旅游产业发展。三是将中医药产业纳入全县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大方国家中药种苗基地(天麻)的建设和运营,规划大方天麻等地道中药材发展,规范建立一批中药材种植基地,扶持中药专业合作社。依托九龙、同威、达灵、贵州省药材大方药业GMP企业,加大中药原产品和深加工产品的研发培育力度,积极申报和争取,拓展在医药、食品化妆品等领域的应用,加快特色中医药旅游产品的开发,综合提升品牌效应和市场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经济开发区、油杉河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文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投促局)
(八)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研究。一是加强古典医籍的梳理和挖掘,开展民间名方验方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加强中药院内制剂和名老中医验方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二是加强国医大师、全国名老中医、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和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的传承。建立“名老中医”激励机制,发挥好名老中医的“传帮带”作用。鼓励、引导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于基层的中医药专家总结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著书立说。三是加强对中医院内制剂和名老中医验方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四是加强传统中药种植、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创新和技术传承。支持传统医药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授徒活动。在省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的基础上,在市级技术指导下,推动我县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的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局)
(九)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和价格调整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中西医并重原则,要充分考虑中医药特点,鼓励使用中医药,积极争取将中医非药物治疗纳入医疗报销范围;合理调整名老中医药专家诊疗费标准;合理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及时调整和合理制定公立医疗机构中针灸、推拿、刮痧、拔罐等传统项目收费标准。加强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中药自制剂价格管理,及时调整中药自制剂销售价格。(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为组长、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健局,切实加强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财政投入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公共财政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中医药投入政策,建立稳定的中医药经费投入机制,县级财政建立专项经费用于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并优先向县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比重。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全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卫健局和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及产业发展业务指导,履行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改局负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的政策机制,加大对中医药重点项目建设的倾斜,负责完善中医药新项目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医保局及时调整并落实中医传统项目的服务价格调整;财政局负责完善中医药事业补偿机制,研究制定中医药投入政策,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人社局负责指导、配合卫健局完善中医药人才机制,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人事政策和职称政策,抓好中医药人才引进和优秀学术带头人培养工作;县委编办负责健全落实中医药管理体系、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文广局负责中医药文化的挖掘提炼,负责中医药产业与旅游发展的融合推动;农业农村局负责中草药种植产业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宣传部负责制定中医药宣传方案,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市场管理,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落实中药质量追溯体制;民宗局要充分调动各少数民族加强对民间民族医药的挖掘和整理;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中医药发展的工作领导和组织实施;其他有关
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附件5
大方县“健康大方•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兴技术与医疗健康行业的创新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智慧医疗,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健康大方•智慧医疗”发展战略,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加快推进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并信息动态更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鼓励发展“人工智能”应用,鼓励“智慧医院”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公平普惠、精准高效、辅助决策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智能管理体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高效,医疗健康服务更加安全、规范,行业综合管理更加科学、精准。
二、建设内容
(一)夯实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2021年—2022年)
1.提升信息化基础保障水平。按照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统一管理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统筹建设县域医疗健康云数据中心,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云端资源(运算、存储、备份)。优化卫生专网,推动高速宽带网络向农村医疗机构延伸,实现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化管理。(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大方分公司、中国电信大方分公司、中国联通大方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2.持续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实施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实现医防融合,数据共享。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4级水平,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3级标准。(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3.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医疗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信息共享等有关标准规范,统一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医学名词术语等。对信息系统普遍开展第三方标准化符合性测评,将标准规范贯穿医疗信息化建设始终。(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4.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按照《国家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指标体系》要求及国家3级标准开展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平台可通过共享文档交换数据,实现区域内跨系统、跨机构按照标准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临床数据、公共卫生数据整合,并初步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措施推进行业内外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5.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严格执行网络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有关规定,强化国产密码应用,加强可信数字身份、实名认证、数据访问控制系统建设。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二级医院等级保护达2级以上,开展常态化渗透测试、攻防演练、态势监测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工信局)
(二)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2022年)
6.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发起、上级响应、多级联动”的远程医疗运行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流动,并向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延伸。(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7.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平台,加强线上线下联动,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双向转诊、用药指导等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杜绝“签而不约”,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提高签约群众获得感。到2022年,普遍开展家庭医生在线签约服务,实现数据归集管理和履约服务网格化动态监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8.推进区域双向转诊系统应用。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基于县级平台推进双向转诊系统普及应用,基本实现双向转诊全程无纸化、信息化管理,加强双向转诊统计考核,鼓励医疗机构向下转诊,加强医疗、医保系统转诊数据共享互认。到2022年,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普及使用区域双向转诊系统。(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9.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应用。基于公共卫生数据,整合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健康体检等信息,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健康档案,生成个人健康画像,逐步有序向居民开放,并在患者许可前提下为医务人员提供患者健康档案调阅服务。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方位记录、管理和使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0.推进公共卫生在线管理服务。推进公共卫生信息整合联通,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为重点,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常见病、慢性病专业管理。建立全县统一妇幼业务管理平台,充分整合孕前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优生优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三)提升便民惠民健康服务水平(2023年—2024年)
11.打造医疗健康在线服务。在省级预约挂号平台基础上,逐步拓展医技、体检、手术、住院预约服务。打造“健康大方”线上服务门户,为居民提供预约诊疗、缴费支付、信息查询、服务提醒、健康管理、医患互动等服务。同时保留线下自助服务体系和人工服务窗口,优化看病就医流程,缓解看病就医“三长一短”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2.推广应用电子健康卡(码)。加快各级医疗机构电子健康卡(码)应用环境改造,积极推进电子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在卫生健康、医保等领域互通互用。到2023年,县乡医疗机构实现看病就医“一码通用”,持电子健康卡(码)就诊率达70%。(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13.普遍开展医疗惠民服务。积极推进实名制就医,加快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打造智慧病房,为患者提供提醒推送、健康教育、节目点播等床旁服务。为居民提供疾病风险评估、健康管理等个性化健康服务。到2023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分诊叫号、智能导医、智能提醒、信息查询、移动支付等惠民措施,让患者少排队、少跑腿。(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4.推进“智慧药房”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建设“智慧药房”,推进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药房自动发药和药品配送。2024年,二级医疗机构门诊取药人均等候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二级中医医院普遍开展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5.优化检查检验服务。积极探索影像、心电、病理等云服务模式,推进影像集中存储和“云胶片”服务。到2024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自助查询、在线共享和结果互认,减轻患者负担,提高服务满意度。(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四)创新医疗健康服务模式(2025年)
16.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前提下,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支持开展远程指导、健康咨询、随访管理、居家康复和远程监测服务,探索开展处方流转、药品配送、远程照护、上门护理等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7.探索推进电子处方审核流转。大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实现电子处方管理,建立区域电子处方审核流转中心,完善医院、药店和医保信息共享,构建院内院外、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药事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8.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发展。以信息化赋能中医药发展,推进基层中医诊疗区(中医馆)信息化建设,推进中医远程会诊、中医专科、治未病、中医康复、中医健康养老、中药配送等重点系统建设,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在中医药领域的创新应用。(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9.建立智慧医疗急救体系。升级改造120指挥调度系统,建立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加强院前急救车载终端信息化建设,推进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应急联动、信息共享,为急救病人提供更合理的调度、救治、转送、交接方案。构建包含脑卒中、心血管病、危重孕产妇、外伤等急救协同信息管理体系,做到在院前急救第一时间识别病情,分诊转院。(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20.推动智慧医养结合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监测、慢病管理、医养处方、生活服务等多类型医养服务,探索建立智慧医养服务模式,联通养老机构、医院和家庭,为老人提供多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1.建设“数字疾控”。加强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实现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检验信息共享。优化预防接种信息服务,为居民提供在线预约、候种提醒、信息推送、证件申领、接种查询等服务。整合疾病预防控制业务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疾控监测预警、防控处置和应急决策能力,织牢织密全县公共卫生信息防护网。(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五)提升行业综合监管水平(2025年)
22.推进智慧政务服务。贯彻落实“一网通办”改革要求,加快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将出生医学证明、死亡医学证明等数据规范接入省、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行各类卫生健康领域注册审批业务“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快捷办证、查询信息、了解政策。(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23.推进“数字医改”。探索建立三医联动信息监管平台,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助推医改政策落地。(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24.积极拓展“互联网+综合监管”领域。以信息化推进卫生监督改革,加强公众参与卫生监督,强化卫生监督数据综合分析利用。拓展运用信息技术实施综合监管领域,实现监管信息动态上传、精准分析、依法处置,提高综合监管的及时性和威慑力。到2025年,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全要素、全流程监管,提升执法效能。扩大在线监测的应用范围,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企业职业病危害等重点区域实现动态监管。加快实现各相关部门、各层级和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各领域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统一应用,形成在线监测监控、移动执法、远程交互、快速反应、结果协同运用于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化现代卫生健康执法新格局。(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
25.推进卫生健康统计智能化。统一数据采集入口,完善数据采集、使用程序,实现自动生成统计数据和一键上报,加强统计数据质控,实现统计数据与原始数据相互印证,实现统计有标准、留痕迹和可追溯。加强统计数据智能比对和挖掘分析,为党政领导、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具体举措,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持续推进“健康大方•智慧医疗”有序发展。县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打造一批信息化试点单位,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在全县推广。
(二)健全机构,培养人才。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等方面建立激励机制,大力引进培养医疗信息化人才,配齐配强信息化工作人员。建立多渠道信息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信息化人员专业技能培训。
(三)加大投入,持续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多渠道投入”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信息化持续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健康大方•智慧医疗”战略获得稳定资金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编制信息化年度预算,提高信息化建设投入占业务支出比重,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经费逐步达到年业务收入1.5%以上。
(四)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强化与医保、市场监管、工信等多部门协同,实现部门间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统筹,打破思想壁垒、合作壁垒和信息壁垒,着力破解智慧医疗建设中存在的发展不平衡、效果不充分问题。
(五)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健康大方•智慧医疗”战略,充分展示助医惠民、促进群众健康新成果,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依托农工党中央对口帮扶,引进先进技术,不断丰富内涵,打造健康大方。
附件6
大方县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
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老年人健康服务,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加快推动我县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进一步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部门协作、落实财政投入、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强化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强化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十四五”期间,大方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专科(老年医学科),每年建设5个以上医养结合服务试点、2个以上社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推进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大幅提升老年人养老和医疗服务的效率、能力和质量,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全县65岁以上常住居民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应签尽签,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全市要求。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1.大力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简化程序,实行备案管理。对养老机构兴办医院,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推进中心敬老院,恒大敬老院设立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和医保政策待遇。(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2.大力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在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鼓励民营资本建设康复医院、护理院。医疗机构设立的养老机构,与其他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优惠扶持政策,促进医疗服务嵌入养老产业。(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3.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按照医养签约服务规范,遵循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养老照护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4.推动老年医疗机构建设。“十四五”期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专科(老年医学科)。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5.稳步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鼓励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开设临终关怀(安宁疗护)科,支持在肿瘤科、疼痛科、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心身医学科等相关科室设立安宁疗护床位;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安宁疗护病房,根据需要有条件的可设立安宁疗护病区或安宁疗护中心。(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二)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6.开展养老机构医疗巡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养老机构义诊巡诊服务制度,定期指派医务人员为辖区内未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开展上门巡诊义诊服务,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治、合理用药指导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7.建立养老机构便利就医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机制,推动所有养老机构至少与1家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各公立医疗机构为养老服务支持机构,乡(镇、街道)辖区内敬老院要和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合作范围可以扩大到周边卫生院和民营医院。(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8.推动医疗养老联合体发展。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探索建立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组成的医疗养老联合体。“十四五”期间,有条件的中心养老院鼓励建立综合性或专科医院;一般性养老机构内部要争取设立医务室;不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的,可鼓励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内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9.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坚持养老与养生结合,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特色康复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促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服务。依托5G技术,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远程医疗系统。大力推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立互联网诊疗站点,纳入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督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工信局)
(三)进一步强化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
11.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加强社区医院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鼓励结合群众需求建设特色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立心理咨询门诊。合理设置床位,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老年人就地、便捷就医提供条件。“十四五”期间,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建成社区医院。(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老年人为健康管理重点,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提升签约服务质量,提高履约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13.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免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的健康管理服务。每年免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十四五”末,全县65岁以上常住居民家庭医生签约应签尽签,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全市要求。(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4.推进社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充分运用5G、区块链等技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打造医养结合型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中心为重点,着力打造具有特色的社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积极推进社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15.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充分利用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疾病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和老年失智等常见精神障碍或心理行为,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体检和筛查评估,畅通社区与专科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通道。(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16.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省、市的规划安排,及时制定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方案,为我县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完善协议管理规定,依法严格监管。(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进一步强化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17.发展旅游健康养老服务产业。依托医疗资源,发挥我县独特的气候、生态、文化与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保健疗养、旅居养老、“候鸟”养老旅游等新业态。“十四五”末,建设一批全域分布、功能完善、宜游宜居的康养、健身、休闲、度假村寨,积极打造一批“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县文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18.发展森林康养服务产业。依托全县森林公园,林场等,充分利用现有房舍和建设用地,建设森林康复中心、森林疗养场所、森林浴场、森林氧吧等服务设施,着力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休闲游憩等森林康养服务。(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19.发展“体医养”服务产业。以老年人群为核心,以社区和养老机构为组织和实施场所,以预防和康复为主,整合社区、养老机构、医院和体育系统相关专业机构的优质资源,发展“体育+医疗+养老”模式,形成“体医养”服务新业态,促进“体医养”服务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文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20.发展温泉康养服务产业。依托全县温泉资源,充分发挥温泉及其周边气候对人体的疗愈作用,形成健康、养生、休闲娱乐等温泉康养特色的旅游模式。(牵头单位:县文广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21.发展中医康养产业。培养中医药康养服务品牌,培育一批龙头制药企业,建设中医药养生服务集聚区,打造集研发、生产、流通、服务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全产业链。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企业和基地。(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22.培育一批医养结合综合体。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结合我县示范小城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山水、田园、林地、村庄、养生有机融合,培育一批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医养结合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把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把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定期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度和具体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
24.落实优惠政策。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国家规定享受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等财税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在当地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和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
25.加大资金支持。要结合自身的财力情况,整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的经费投入,确保入住老年人享受良好医疗卫生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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