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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发展规划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0-15 17:45
文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大方县老年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1-10-15 17:45:08 来源:

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教育是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按照《毕节市老年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大方县老年教育事业秉承“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和“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办学方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化强校”的办学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广大老同志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推动全县老年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十三五”期间,全县老年大学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效益不断彰显,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从“十二五”期末的15所增加到“十三五”期末的40所(其中县老年大学1所,乡(镇、街道)老年大学(学校)29所,村级老年学校5所,村级移民安置点老年学校5所);老年人入学率从“十二五”期末的3%上升到“十三五”期末的9%,增长了6个百分点。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全县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与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不相适应,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较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形势和任务更加紧迫,亟待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拓宽老年教育发展路径,培育养老新业态,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按照县委“12234”总体思路,聚焦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目标,坚持以“大党建”为统领,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推进全县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根本利益出发,遵循老年教育规律,努力扩大文化养老覆盖面,让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享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坚持按需施教。根据老年人精神文化需要,增强老年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提高老年教育质量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学习需求。坚持特色发展。立足大方资源优势和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让农村老年教育融入乡村振兴。结合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多样化的实际,凸显本地历史、人文资源和民俗民风等特点,推动老年教育特色发展。

坚持协同推进。建立有效机制,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老年教育,激发社会活力,发挥各类社会资源优势,将老年医养场所和老年学校同步规划,扩大老年群体的学习空间。坚持创新驱动。抓住大数据建设机遇,运用互联网、5G等科技手段开展老年教育,为老年人创造学习条件、畅通学习渠道、提供学习机会。

(三)总体目标。2025年,全县老年教育协同推进机制更加完善,机构更加健全,职责更加明确,内容更加丰富,供给能力、服务水平、社会活力和内涵品质显著提升,基本形成覆盖广泛、多元参与、灵活便捷、特色鲜明的现代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思想引领,讲好思政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教育的重中之重,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建立健全县老年大学学员临时党组织,把老年学员临时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根据老年大学学员临时党组织的实际和特点,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依托各临时党支部,突出加强老年学员思想政治教育,积极传承红色精神、传播大方好声音、传递正能量。充分发挥党员学员在老年教育中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把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建设成为老同志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阵地、发挥作用的广阔舞台、文化养老的精神家园,使广大老年学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着力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各级教育部门要把老年学校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和教育督导范围,完善办学评估体系。着力扩大老年学校覆盖面,到2025年县级老年大学常年在校学员容量达到2000人以上,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巩固率达100%2022年,3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校(学习点),并正常开展学习活动,逐步健全社区老年学校办学网络。巩固、提升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水平。整合利用社区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老年活动场地等资源,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

(三)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县级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要与学员人数规模相适应、相协调,在新建和改扩建工作中对校舍建设有超前规划。乡(镇、街道)要有专(兼)用教室;村(社区)整合利用资源,解决好室内学习活动场地,因地制宜开办教育教学活动。各级政府要把老年大学(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体育部门要统筹指导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开展健身活动、健身骨干培训。各级老年大学(学校)要拓宽资源整合渠道,融合闲置资源用于老年教育教学。要强化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将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作为老年教育的学习活动点。要整合利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敬老院等场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积极探索在养老院、县城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完善教学质量评估和考核体系。加大教育教学创新力度,加强教学和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教学、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各级教育部门要把老年教育列入教育体系,提供相应的学习服务,畅通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业务进修,促进专业化发展。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各级各类教师参与老年教育工作,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行业优秀人才从事老年教育工作,保障参与老年教育教学的教师领取课酬合理合规。要加强学习资源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遴选一批通用型老年教育学习资源。要围绕我县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开发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引进一批优质学习资源,形成系列优质课程推荐目录。要定期举办老年学习资源建设交流活动,鼓励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开展老年教育理论、政策研究,探讨和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着力加快信息化建设。要抓住大数据建设机遇,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势,大力推进老年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县、乡两级老年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帮助老年学员掌握使用信息化终端,让老年学员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实施“互联网+老年教育”工程,将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实现学习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建共享,扩大优质老年学习资源对农村、贫困地区的辐射,为老年人提供导学服务、个性化学习推荐等服务。把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列为老年大学(学校)的教育教学,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大方老年教育微信公众平台,依托微信平台上丰富的资源,转载符合老年学员认知特点的时政学习材料,方便老同志的日常学习,为广大老年学校学员开展网络教学和学习互动交流提供新平台。开发适合老年人远程学习的数字化资源,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为老年人提供导学、助学等学习支持服务。

(六)着力创新老年大学(学校)办学模式。拓宽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鼓励各地结合区域实际,依托文化、教育、体育、科技、养老等设施和资源建立一批不同主题、富有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体验式教育活动。到2025年,县建立1个以上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推进老年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办老年学校(学习点)。探索“康养学游”一体化新模式,整合全省老年教育和旅游资源,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配合组织实施老年游学工作,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游学路线。扎实推动老年教育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把老年大学(学校)阵地建设、智慧校园、普及发展等作为民生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统筹指导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工作。

(七)着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全县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社区老年教育,推进社区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鼓励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居住较为集中的社区,设立老年大学(学校)分校或教学点,积极参与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各级民政部门和老年大学(学校)要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服务支持。积极培育老年人志愿服务团队,到2025年,每个老年大学培育1-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老年学校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鼓励老年志愿者利用所学所长,在文化传承、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青少年培育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八)着力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加强学习资源建设。定期举办老年学习资源建设交流活动,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支撑区域内老年教育发展的老年学习资源库。创新学习形式。研究制定老年人学习发展指南,为不同区域、年龄、文化层次的老年人提供学习咨询服务,增强老年人学习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开展积极老龄观教育。引领广大老年人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把对党的热爱和忠诚化作了无穷动力,为青少年讲红色故事、讲革命传统,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用大爱书写精彩的晚年,运用自身所学所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学习贡献光和热,让老年群体在新时代发挥更大的作用。充分发挥老年教育在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通过老年大学(学校)教育,开发和提升老同志的政治优势、智力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技能优势。大力支持并积极组织老年人在政策宣传、关心下一代、弘扬先进文化、科学普及、环境保护、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治安维稳等方面服务社会、奉献大众。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老年教育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要把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帮助老年大学(学校)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实质性的支持。各级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指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督促检查本区域内的老年教育工作。为加快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调动各级发展老年教育积极性,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老年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均衡配置各类老年教育资源,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要坚持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将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县级老年大学应按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员收取学费,收入缴入同级财政,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县老年大学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分管,乡(镇、街道)老年大学(学校)由组织委员分管。加强县、乡(镇、街道)老年大学(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学校领导班子,乡级老年学校配有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社区)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抓老年教育工作。建立一支在政治上可靠、工作上细心、业务上精湛的老年教育工作干部队伍。鼓励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完善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支持老年教育机构教师、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老年教育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培训纳入教育干部队伍培训计划,积极探索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解决老年教育人才队伍匮乏问题,注重干部队伍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与教育系统建立开放、互通、联动的老年教育教师统筹制度,实现教师资源共享。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到2025年要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继续开展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创建工作,健全老年教育评价制度,加强老年大学(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老年大学(学校)的办学水平。

(五)强化宣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广泛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要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老年人学习文化,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使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推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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