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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22 17:03
文号 方府发〔2024〕2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大方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4-08-22 17:03:10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大方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大方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完善我县农村公路政策体系,扎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19〕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3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1〕23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方县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方府办通〔202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省、市建设“四好农村路”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责任制,完善政策机制,实现建养并重、管运协调发展,提升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和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大方县2025年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体系,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全面优化,建设质量全面提升,养护水平全面加强,路产路权得到充分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水平大幅度提升。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助力交通强国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支撑和保障,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及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支撑,实现交通强县目标。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积极推进大方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特成立大方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长:任劲飞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钟太明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信访局局长

殷俊迪县政府办副主任

胡良华  政府办副科长级督查专员

祝龙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仁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宋世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庆华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吕德红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万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思刚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习俊县审计局局长

钱爱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陈祖亚县林业局局长

龙兴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李清林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朱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万辉、章剡、陈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交通运输局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工作督促和考核。创建工作结束,专班自然解除。

(二)明确工作职责。为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部门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部门的作用,特将工作职责具体明确如下:

1.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根据需要印发出台相关文件,督促调度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县委宣传部:统筹媒体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建设成果;加强舆情引导处置工作

3.县委政法委:负责督促调度相关单位部门对大方县创建全国示范县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化解稳控,确保社会稳定。

4.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全国示范县创建资金,确保示范县创建成功;资金筹措按照省市县5:2:3比例落实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地方自筹资金,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开展,确保项目正常推进。

5.县交通运输局:全面统筹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拟写工作汇报材料及相关工作总结,确保创建成功

6.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国示范县创建农村公路沿线农业产业布局工作,充分体现公路带动产业发展效果。整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开展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

7.县公安局:负责创建项目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等领域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加强货车的登记和查验,禁止违法和违规车辆办理机动车登记;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严禁为非法改装的货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的,一经发现停止受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业务;对阻碍路政执法管理、对执法人员实施人身侵犯、破坏治超站点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路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创造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依法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

8.县信访局:负责牵头处理创建过程中涉及的信访事件。

9.县发改局:做好全县交通项目提级论证申报工作经省级发改部门论证通过后按程序开展项目审批,以及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10.县审计局:依法按计划对相关项目开展审计监督

11.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乡镇做好全国示范县创建农村公路两侧新建房屋按照农村建房通用图集实施

12.县水务局:负责对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供水管网造成公路损坏的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修复

13.县林业局:负责全国示范县创建农村公路沿线两侧的绿化种植(补植补种)工作,确保创建公路两侧绿化全覆盖。

14.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对非煤矿山企业外卖砂石装载作业行为进行提醒

1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车零配件进行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违法销售经营行为,以及查处未经3C认证违法行为;对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生产、销售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市场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并依法纳入部门联合惩戒范围;协助上级部门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

16.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大方县创建全国示范县所需交通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17.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全国示范县创建项目与旅游景点路网规划的协调配合工作。

18.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负责创建项目的环境保护服务和监管工作,做好交通项目前期环评指导工作的,确保项目正常开工建设。

19.县司法局:对以专班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有关文件进行法律指导;依法受理和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20.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交通部门联合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严格执行违法记分制度,查处并纠正货车非法改(拼)装行为。

2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主体责任,全面实施乡、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将爱路护路内容纳入乡(村)规民约,提升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合理安排“十大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确保辖县范围内乡村组公路全面管养;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两侧违规建筑的清理整治,做好农村公路两侧房屋景观整治及庭院规范治理,确保公路用地不受侵占,农村公路路域环境舒适美观。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做到发展经济、交通先行

1.加快县农村公路升级改造,提高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公路网络,拓展通达深度。一是完成东关至安乐和赖石包至小屯两条三级公路共13.55公里的改造工作。二是2024年第一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涉及19条村道共40.279公里完成验收审计工作。三是完成2024年第一批省公路局下达的中洞至油杉3.2公里大修及母都桥和路布桥的改造工作。四是完成2024年第二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涉及40条村道处治隐患里程73.223公里、完成X516二堡至西溪桥(大方县城关至乌溪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11.531公里、完成S307旧州至毕节(庙丫口至鹅塘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7.592公里及完成东关至罗寨路面拓宽工程3.629公里。

2.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和建设市场。强化建设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借用资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招标投标、转包、非法分包、违规设计变更等违法行为。强化质量、安全督导,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特别要加强对起重吊装、梁板安装、深基坑开挖、高空作业等环节发生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等事故的排查和监测。

3.全面实现建制村通畅率达100%。新改建农村公路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落实“六个同步”(同步实施混凝土路肩、边沟、安保、错车道、绿化、管理养护)的实施要求;全面落实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加强行业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

4.新改建农村公路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三、四级公路采用双车道标准,交通量小或困难路段采用单车道。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村道局部路段,经技术安全论证适当降低技术指标,同时完善相关设施,确保安全。农村公路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做到权责一致,规范运行

1.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构建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全面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完善县、乡和村管理议事机制,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

2.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实行路警联合执法、乡中队分片区集中执法、乡(镇)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在做好依法治路的同时,积极做好依法治路与养护管理联动,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运行。到2025年8月底,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镇管理制度、乡(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全面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3.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及两侧景观,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和公路沿线庭院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行为和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2025年8月底,农村公路沿线庭院亮化美化,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行为和非公路标志得到有效治理,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逐步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通行环境。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做到专群结合,有路必养

1.全面实现“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委会和村民爱路护路的作用。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县级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县、乡道沥青(水泥)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不低于80%,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逐年上升。

2.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实现养护专业化。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等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贫困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有序推进基层养护作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方向发展,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3.以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为原则,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技术体系。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步伐,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建设。全面实施农村公路两侧路肩外、边沟外绿化美化工程,因地制宜种植花草及行道树;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畅通,无淤泥、堵塞现象。结合人文景观、文化底蕴等合理在公路沿线设置公路文化,打造“畅、安、舒、美”文明公路。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1.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运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素质。通客车的建制村共建设141个农村客运招呼站,把因地制宜作为选址条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农村客运招呼站应与新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2.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到2025年8月底前,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3.全面实现建制村100%通客运车辆。乡(镇、街道)100%建有客运站,建制村100%建有招呼站。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县、乡、村三级运输网络建设,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AA级水平。

(五)优化美丽农村路建设,凸显交通带动产业发展

推进“美丽农村路”建设,打造高质量“四好农村路”,探索形成助力乡村振兴,适应大方特点的四好农村路,在全县范围内选择路况良好、安防完善、景观优良的农村公路,优选城县周边、与高速公路及国省道衔接顺畅、便捷联系景区、产业园区及特色乡村的路段,经统一布局、优化路线结构,形成连接景区景点、产业园区、美丽乡村等主题明显、路线合理的美丽农村公路,打造助推乡村振兴的“美丽农村路”品牌路段,打造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50公里,提升公路服务功能,建设美丽农村交通经济走廊。

(六)强化交通信息化建设,提升交通智慧化水平

提升行业治理信息化水平依托省级开发的“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手段,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营运于一体的农村公路综合协调管理服务体系,强化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过程监管。利用信息化实现农村公路精准管控,创新突破落后的监管模式,构建农村公路养护科学决策体系,科学制定养护工程计划,确保农村公路统计精准、规划合理、建设精致、管理高效、养护及时,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共享效率。积极探索管理部门信息向企业开放模式,发挥政府在数据驱动上的积极作用,推动电商、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快递物流等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积极利用数据赋能,解决好便民服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政企互动、企企合作,打造统一、高效、智慧的农村物流信息网。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月至2月)

组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专班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参与创建的单位根据创建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把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量化。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2月至5月)

完成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建设程序规范化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完善工作;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六个同步”实施情况、绿化补植补种、公路文化打造情况、交(竣)工验收合格情况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完善工作;完成示范项目设计批复、建设、验收和审计工作;完成示范项目“六个同步”的外业工作;按相关规范完成路基养护、路面养护、桥梁养护、路政管理以及各项制度建设、养护体制改革执行等工作;完成示范项目养护管理外业工作;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完成招呼站补充及修复、维护等外业工作;根据县道10000元/公里/年、乡道5000元/公里/年、村公路3000元/公里/年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标准,按照省市县52:3的出资比例足额到位养护资金。

(三)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6月)

召开调度会,总结前期工作,并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检查;各创建单位按照自身工作职责,严格对照全国示范县和示范项目的评分标准,查缺补漏,不断补充完善备查资料装订成册,补充完善外业打造工作,制作完成宣传短片、宣传画册及撰写汇报材料。

(四)迎接省(市)检查阶段(2025年7月)

迎接省、市两级检查工作,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梳理,及时整改。

(五)申报部级验收阶段(2025年8月)

按照省、市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相关工作,申报部级验收。

六、工作要求

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是大方县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确保到2025年8月底前全面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发展。

(二)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责任清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农村公路投融资长效机制,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实现发展目标。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逐步建立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群众自筹等挂钩制度,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监督考核。“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考核目标,加强对乡、村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县级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当中。

(四)加强宣传发动。要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及平台,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注重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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