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维护法制统一,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府法发〔2016〕5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毕府办发电〔2016〕113号)要求,县政府对2011至2015年期间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人民政府审议,决定如下:
对现行有效的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凡2015年12月31日前未纳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行废止,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大方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
附 件
大方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及文号
公布日期
备注
1
关于发布大方县基准地价的通告
(方府通告〔2011〕9号)
2011.4.6
主办单位: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方县电子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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