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 toptp18.png
信息分类 废止文件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18 17:40
文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废止《大方县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方府发〔2016〕3号)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2-08-18 17:40:13 来源:

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方县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方府发〔2022〕1号)发布,现废止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方县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方府发〔2016〕3号)。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关闭窗口】
政府部门
乡镇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方县电子信息服务中心

黑客攻击破坏举报电话 毕节市公安局 0857-8300348 贵公网安备 52052102000007号

联系电话:0857-5221392 0857-5222324 传真:0857-5232360 邮箱:gzdafang001@163.com 技术支持:泰得科技

单位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ICP备案编号:黔ICP备05000424号 网站标识码:52052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