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开展大方110千伏西河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大方110千伏西河输变电工程用地征收范围为黄泥塘镇西河社区、甘棠社区,征收具体范围以预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二、土地现状
大方110千伏西河输变电工程用地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7965公顷,其中农用地0.7965公顷(灌木林地0.7965公顷)。
三、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毕府发〔2020〕13号)文件规定,该批次用地涉及的黄泥塘镇执行第二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其标准为:耕地42550元/亩,林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18500元/亩,未利用地10000元/亩,青苗按当季农作物实际产值进行补偿。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的方式进行。编制被征地农户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审核意见书。
六、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提出意见。
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