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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11-21 15:12:51       文章字号: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公司所属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租商铺门面面积及室内状况以现状为准,招租人可到招租门面现场实地勘察,门面的招租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商铺名称

坐落地址

使用面积(㎡)

租期(年)

保证金(元)

起始出租价格(元//年)

备注

1

水务局商铺2

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36.30

3

3,000.00

1171.95


2

水务局商铺3

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36.30

3

3,000.00

1171.95


3

水务局商铺6-2

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52.11

3

3,000.00

1171.95


4

水务局商铺9

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20.00

3

3,000.00

1171.95


5

农牧局商铺2

大方县书院街2号

14.80

3

3,000.00

456.33


6

农牧局商铺9

大方县书院街9号

13.20

3

3,000.00

456.33


7

农牧局商铺13

大方县书院街13号

15.12

3

3,000.00

456.33


8

农牧局商铺14

大方县书院街14号

15.12

3

3,000.00

456.33


9

农牧局商铺16

大方县书院街16号

15.40

3

3,000.00

456.33


10

农牧局商铺18

大方县书院街18号

20

3

3,000.00

456.33


11

农牧局商铺25

大方县书院街25号

14.25

3

3,000.00

456.33


12

农牧局商铺27

大方县书院街27号

9.88

3

3,000.00

456.33


13

文化馆门面4

大方县顺德路奢香博物馆

20

3

3,000.00

222


14

文化馆门面5

大方县顺德路奢香博物馆

20

3

3,000.00

222


15

大方二小商铺3

大方二小

23.3

3

3,000.00

1896


16

水管所商铺1

庆春南路

32

3

3,000.00

223


17

水管所商铺2

庆春南路

49

3

3,000.00

223


18

大方中心商铺1

花鸟市场对面

46.9

3

3,000.00

233


19

大方中心商铺2

花鸟市场对面

46.23

3

3,000.00

233


20

大方中心商铺3

花鸟市场对面

49.35

3

3,000.00

233


21

大方中心商铺4

花鸟市场对面

39.35

3

3,000.00

233


22

大方中心商铺5

花鸟市场对面

37.38

3

3,000.00

233


23

大方中心商铺7

花鸟市场对面

49.35

3

3,000.00

221


24

大方中心商铺8

花鸟市场对面

49.35

3

3,000.00

221


25

大方中心商铺9

花鸟市场对面

49.35

3

3,000.00

221


二、经营范围:所有合法经营项目、且符合商务、办公以及其他合法经营的项目、居住等。

三、租金起始价标准:商铺竞租保证金及起始竞价以我司发布的招租公告中对应商铺的竞租保证金及起始价竞价为准。

四、回避原则:公司员工及直系亲属回避,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招租方式:采用公平、公正、公开明码加价的招租

方式,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

招租报名:凡有意向参加招租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原租赁期已满或即将到期的租赁户均可(携带单位证明或身份证)报名参与招租,同时按规定交纳报名资料费及缴存招租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入我司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信息如下:

开户名:大方县乌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行

帐号:52001696236052508030

七、报名时间:202411212024年12月3日

八、报名地点:大方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4楼第一间办公室(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佳鑫路口对面

九、招租时间:2024124日上午9

十、招租地点:大方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一、招租联系人:张先生(19385277560)。

十二、租赁合同解释:本次招租期限均为3,合同租金每年递增5%,实行先租后用竞租成功之日签订租赁合同,第一年租金在竞租成功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未在约定时间内交清第一年租金的视为弃权后续年租金在租期内届满一个自然年前一次性付清。其中序号为1-12商铺权属人为毕节市世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由毕节市世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序号为13-25商铺由大方县乌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租户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租户不得提前解除合约,须租期届满时方可解除合约,租户转租的(使用满半年),必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后,并由公司和新承接租户重新按原租赁合同标准签订合约租户违反上述规定的转租无效,公司可提前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保证金,造成一切损失由租户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自然原因导致所出租门面毁损,能够修复的由租户负责修复不能修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本招租活动解释权属大方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大方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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